等我們都幸福的那一天,再說曾經的往事
唐媚將婚姻關係以股權合同。權利和義務的變更來解釋。
秦安只是笑了笑。
“難道不是嗎?”唐媚覺得這個解釋很恰當,秦安不以為然的態度讓她很不滿意。
“我比較喜歡你的這個解釋,如果是這樣,那我就可以把一個家建設成公司,本人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誰表現好,我就多分配一點股權給她,讓她擔任副總經理,部門經理,誰表現不好,我就撤她的職,讓她乖乖地寫檢討,老老實實地給我當私人助理,親自教育教育她,有事沒事大家一起開個會,商量下誰的股權配給比較重,誰優先享受其中的那個啥權利和啥義務的……”瞧著唐媚咬著牙齒的模樣,秦安大笑起來,沒心沒肺。
“你不要臉。”唐媚忍了半天,找了許多詞想要罵他,最後學著了孫蓀最常用來罵她的一句話。
“我只是針對你的股權合同類比婚姻關係的說法打個比方而已。”秦安不笑了。伸手摸了摸她的腦袋。
“我又不是葉竹瀾,別摸我腦袋,我不喜歡。”唐媚瞪了他一眼,卻沒有開啟他的手。
“所有的合同簽訂,都只是為了方便約定關係解除,你作為一個成功的資本家,難道還不清楚這個道理?兩個人要是緊盯著《婚姻法》和結婚證來維持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那所謂的婚姻,真的就只是所謂的合同關係。合同總有一個約定終止的日期,某年某月某日開始,某年某月某日結束。或者是面紅耳赤的不歡而散,或者是擺酒言歡大肆慶祝,但終究是解除了關係,從此形同陌路。兩個人的感情不是這麼回事,有了開始,卻未必會結束,當你紅顏老去,當我白蒼蒼的時候,除了相伴看夕陽漸漸落寞,壓在箱底的那張被時間褪去了大紅色變得黃陳舊的結婚證,除了說明我們曾經年輕,我們曾經相愛,我們曾經約定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誰還會去想到這張結婚證所代表的法律意義?”秦安和唐媚走在林蔭之間,陽光漸漸濃烈,蒸騰的有些霧氣在瀰漫。兩個人的身影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距離,影子時而交錯,時而分開,踢踏的腳步聲伴隨著秦安的聲音,彷彿在為他伴奏,一點點地敲進唐媚的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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