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她哥的想法,他們會搬離這個城市,和他們在這裡留下的童年少年青年時期揮手告別。譚鳴會帶著她去一個新的城市,陌生的道路交通,在最初的幾天可能會為汽車變道的規則煩惱,以及……那處有沒有海呢?
他們在盛夏裡看海,在初秋時讓潮水沒過膝蓋,冬天太冷,而春天又被希望填充得太滿,他們只會在沙灘上走走,譚溪重複踩著比他大許多的腳印,看著細沙裡滲出來的腥鹹的海水。
風把她哥的衣角鼓起,譚溪跳著走在後面,比做愛時更有戀人的感覺。
哥,你記得我的貝殼燈。她一定會這麼說,我們一起去撿貝殼,你要記得我的貝殼燈。
但譚金明沒給她這個機會,時至今日,她能說出口的只有,“操你媽的,譚鳴。”
她爸從衣櫃裡衝出來的時候她在和她哥做愛,性慾到達了盡頭,就是無盡的空虛的深淵,她站在懸崖邊上,差一步就跳下去了。
“混賬東西!”
她爸像發了瘋一樣撲過來,手裡拿著一把水果小刀,譚溪看見罵了聲操,原來自己的神經病是有跡可循的,她爸才是瘋子,徹頭徹尾的瘋子。
——
她是瘋子,所有的事情與想象,都在指明她無可救藥,她喪心病狂。如果她不說,事情在所有人的腦海裡,大概都不會逃離這樣的綱要。法官相信,證人也相信。
綁架發生的一週前,她在一個破衚衕裡的破藥店弄到了迷姦藥,老闆說吃了會暈過去,譚溪問他你有資格證書嗎?老闆說沒有。譚溪放心了,又說,吃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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