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李府有人開盤打賭,看李大少爺能在萬陵縣能待一月,三個月或者半年。畢竟待在萬陵縣最長的待了半年,就是那個殘廢回來的。
被人打傷了,往外求救,直到來人救助就拖了三個月。
還有誇張的說撐不過三天。
棄官而逃吧!按照大晉朝律法,不可能的,逃官大罪,家族也要受牽連。
只要他想棄官,估計老太爺都會親自壓著他去嶺南。
自東漢到南北朝,好多人棄官不做,據《後漢書》記載,東漢自光武帝起至漢少帝薨,共有六百餘位官員,棄官返鄉。
但是大晉朝自建朝以來,就對棄官作出了嚴格規定,凡是官員在職期間棄官而逃的,和士兵逃亡一樣,官府可以逮捕其妻、子女進行拷打,追究其家族責任,還要在大晉朝全境追捕。
哪怕你不想就職,也要入職了再做申請,不能私下逃走,否則按棄官罪處理,進而連累整個家族,這也是為什麼有個進士被選上就自殺了,死了一了百了!
李昌憲不想去,也打算半路棄官不做,去富饒的地方做個富家翁。開始還納悶為什麼前幾年去了十幾個進士都死了,怎麼還有人前赴後繼,最後弄得還有人瘋了,自殺,棄官不去就不行了吧!
直到有人告知李昌憲,才明白竟然還有這麼個律法。
這個官既然指定了就必須做,還得必須要去!
李昌憲大少爺苦悶了,這要自己親自去呀!
李昌憲大少爺尷尬了,自己在李府內的號召,只有三個人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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