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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在路上。他道:“替人申冤本是天道,過年算什麼。”他為的是替鄰居作證、證明鄰居幼子被一紈絝打獵時縱惡犬咬死。今鄰居全家皆病亡,連個原告都沒有。倒是義軍請鄉老充作原告來審此案。

這日公審完畢,人群散去。有個穿緞襖的老婦領著個婆子立在知府衙門前躊躇不定。兩個儒生本在旁議論,見狀上前問道:“這位大娘可有事麼?”

老婦道:“老身想問問,誰都能告麼?”

儒生互視一眼未曾答話。倒是有個兵士聽了上前道:“但有冤情,誰都能告的。大娘你要告誰?”

老婦道:“老身想告我繼子和王爺。”

兵士道:“告狀到那裡頭找臨時報案處,從這裡頭進去向右拐,有指示牌。您老認得字麼?”

“老身認得。”

“那就不會走錯。您老若不認得我領您進去。”

兩個儒生又互視一眼。年長的那個問道:“大娘,您告王爺作甚?”

老婦道:“告王爺與我繼子勾結,強納了我孫女入府。老身想要回孫女。”

這儒生皺眉才要說話,兵士先道:“這樣的完全可以告。我們會派人去鄂王府查問你孫女。但凡她不是自願給鄂王做姬妾,便是鄂王強搶民女。”

老婦喜得拭淚道:“這孫女是我兒的骨血,不與他相干的。”

婆子也說:“二姑娘是三爺的女兒,不是那黑心肝的禽獸所生。”

兵士道:“漫說不是他親身女兒,縱是他女兒他也做不得主。大娘跟我來吧。”乃掃了二位儒生一眼,領著老婦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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