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縣的處斬近來都是定在早上的,往日都是午時,如今改到了天明,即卯時;往日的死囚,除謀逆、‘決不侯時’者外,都是在秋後處斬的,而如今也沒了這個說法。
如今的死囚,月初判,月中死,月中判,月末死。判決上報到刑部之後,往往用不了十日便能得到核准。屆時隨便挑個日子處斬就可以了。
若是天晴,便在街市口將頭一斬——但畢竟是大辟之罪,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有個‘梟首’的好下場。
若是雨天,死刑也不會延時;若人犯家裡捨得出一筆錢,倒是可以將處刑地改一改,由‘市’改到‘家’。
如果錢更多些的話,那也可不用梟首,改處罄刑——在隱秘的地方將人犯絞死,比如家中。也可先毒死再絞,不過那也是要額外收錢的。
總而言之,死刑的方法有很多,其中的門道也有很多。但不管何種門道,何種方法,人大抵都是要死的。
雖也不是沒有刀下留人、偷天換日、死裡逃生的案例,那畢竟是少數。多數的死囚沒那麼好運,家裡也沒那麼大的本事。
就比如今天,刑場上侯斬的人齊齊跪了一排——總計二十五個,數目和最初上交刑部時的死刑犯名單數目無差,全都被刑部核准了。
裴異是今次死刑的監斬官,他是郴縣的縣丞。
縣令為人慈悲,見不得血腥,沾不得因果。故而在裴異當上縣丞以後,郴縣的監斬官便都是由他來擔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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