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早上十點。
楊惠兒提著一大袋的補品來探望程光。
“駱彬哥,我來看你了,這些是我叫家裡的廚師給你燉的補品。”
楊惠兒把東西放在沙發後,又從裡面拿出來了一個湯罐。
“有心了,對了,你的手怎麼樣了?”程光邊喝邊問道。
“已經結疤了,沒什麼事,對了駱彬哥,我聽說你來醫院的時候,和那個世紀賊王葉國歡打起來了,還殺了他?是不是真的?”楊惠兒好奇的問道。
這個訊息她也是隔日才知道的,不過知道的並不多。
程光點點頭,把那一天發生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跟她說了。
楊惠兒邊聽,邊露出擔心,驚訝,崇拜的表情。
“太厲害了駱彬哥,果然不愧是我的偶像。”楊惠兒崇拜的說道。
在那天程光救了她後,他就成為了她的偶像。
長得又帥,身手又好,簡直就是一個完美的小鮮肉啊。
雖然身份上有些尷尬,但那也是暫時的。
“偶像?”
聽到這話,程光有些錯愕,居然有人將他當成偶像,他現在可是一個囚犯。
要說囚犯被當成偶像,在前世倒是有一位。
那一位精神領袖,那位說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不會做,只有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得了生活這樣的”絕望吶喊,成為不打工文化奠基人。
據說這一位出獄的時候,場景一度非常轟動。
30多家網紅公司開著豪車,跑到那一位家裡蹲守,希望簽約做“網紅”,甚至開出高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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