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只能一次次告別天堂,
一次次夢想著與地獄告別。
——艾米麗·狄金森
01
二○○三年,趙亦晨從派出所被調到區刑偵支隊,師從當時的支隊長吳政良。
趙亦晨參與偵破的第一個案子,就是一起特大團夥販毒案。三十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唯一一名女嫌犯由趙亦晨和另一名警察負責審訊。
她坐在訊問室的凳子上,耷拉著腦袋,形容憔悴,身上穿的是女警給她臨時找來的衣服,因為被捕時她正和團伙頭目佘昌志一塊兒赤條條地躺在床上。審訊持續了六個小時,她從頭到尾沒有說過一個字,只是沉默地坐在那裡,臉色灰白,像是已經成了半個死人。
警方很快查明瞭她的身份:李君,二十五歲,本省人,籍貫在某個小村鎮,曾經在X市一家洗腳店打工。如今那家洗腳店已經被查封,它是當地另一夥黑勢力管理的色情行當之一。
隔著鐵窗仔細瞧了她一眼,趙亦晨想,她可真不像二十五歲。瘦骨嶙峋,面板鬆弛,滿臉爛瘡,雙眼呆滯無神,怕是長期吸毒造成的。
“不想說佘昌志,就說你之前的事吧。”趙亦晨換了個方式開口,“一九九九年你還在一家洗腳店打工。記不記得那家洗腳店的名字?”
李君還是不說話。
又過了兩天,她渾身哆嗦地倒在地上,四肢痙攣,翻著白眼,幾乎要暈厥過去。
趙亦晨和另外兩個警察上去扶她的時候,她終於出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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