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器在百步之內雖然殺傷力巨大,能夠穿透弓箭無法穿透的盔甲,用於堡壘城池的防守也是十足的利器,但是在炮臺這樣的狹小空間裡,其實和刀槍這些冷兵器根本沒什麼差別。
畢竟開了一槍之後,沒有上刺刀的火銃就是燒火棍了,遠遠沒有長矛和大刀好用,更缺乏殺傷力,這是這個時代火銃固有的缺陷。
如果是前明軍,遭受如此突然的一擊,再加上原本就處於劣勢,可能早就已經潰敗了。
當然,這是十分抬舉的說法了,前明軍拿什麼和這些韃子的老甲兵打,恐怕就不是十二個打三十個的問題了,是三十個滿清老甲兵攆著一百二十個,也有可能是一千兩百個前明軍士兵翻山越嶺,奪路而逃了……
魯傳宗不愧是身經百戰,也不愧是遼東營新軍裡出來的,對於火器的瞭解程度完全不亞於任何清軍,所以面對開了槍的火銃,他是一點也不在怕的。
而且不止他一點不怕,他手下的勇士更是一點不怕,所有人都是遼東營新軍出身的,對火銃的瞭解甚於刀槍,二三十步的距離,你還想裝藥,填彈,壓實,然後點火射擊?恐怕腦袋都已經可以當球踢了吧!
於是乎,手臂中了一槍,流血不止的魯傳宗絲毫不在意,一手扔掉已經卷刃扭曲得砍不動的鋼刀,然後迅速從腰間抽出了一把斧子和一把腰刀,雙腿微微張開蓄力,迎戰退而復返的紅甲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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