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在秦漢時期,是位列九卿之一的廷尉府。
南北朝之後改名大理寺,隋唐、宋延續此名。
大理寺主管掌刑獄案件審理,主官為大理寺卿。
秦烈不過是一個從九品的中縣縣尉,而他牽扯的案子,又是當朝太尉高俅之子被殺這樣的大案。
為此負責這起案件的大理寺推丞李盛,在接到上司授意之時,滿口便答應了下來。
他相信只要自己一出馬,必能把秦烈這樣一介小吏,以及案件相關人員給嚴辦了。
大理寺之所以會突然插手這起案件,有兩個原因,一是大理寺少卿溫平,是高俅一派的人。
二是不甘心兒子這樣白白死了的高俅,透過派遣手下,走訪重賞之下,找到一個證人。
那人當時也在現場的一個角落中,正好看到秦烈、雷橫救人的一幕。
雖然他也表示,秦烈和雷橫沒有殺人。
但在高俅看來,兒子高世德的死,秦烈、雷橫仍然需要負責。
如今兇手魯達既魯智深已經逃離,一時又無法抓捕歸案。
所以高俅思來想去,兒子現在死了,這事必須得有人償命。
就這樣秦烈、雷橫這兩個在高俅眼中的小蝦米,自然付出代價。
高俅也知道開封府,不會受理這個案子,主要是開封府少尹盛章,跟他不是一派的。
但這汴京城中,能夠審理這起案子的衙門可不少,既然開封府不行。
大理寺自然也有資格,而大理寺少卿溫平,又是高俅一手提拔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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