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江城找老馬撿項鍊的同時,曾賢正在處理手頭的一個案子。案子跟知識版權相關,涉及人物齊眉。
有人告齊眉的新歌抄襲了自己的作品,找律師找到了他們頭上來。
曾賢看了半天“齊眉”這個名字,總覺得很耳熟。
耳熟的名字多得是,曾賢看了幾眼也就放下了。一直到中午食堂吃飯,曾賢剛坐下,幾個辦公室的小姑娘就圍繞著他周圍落座,嘰嘰喳喳地說:“曾哥,你是不是接了齊眉的案子?!”
曾賢愣了一下,說:“□□跟我談過這個事,現在還沒簽,下午籤合同。”
“哎,曾哥,你正要籤啊?齊眉可是我新晉女神誒!”
“別了吧,這種天天飆車的人還是算了,只會給民眾帶來負|面影響的。”
“飆車怎麼了?飆車不是很酷嗎?一般女明星只知道賣萌,對比一下我覺得這種更帥誒!”
曾賢一聽到“飆車”,腦子裡突然閃過了什麼。
“可是城市飆車是違法的吧?之前還撞了季少他弟,現在又有人告她抄襲,我看她還沒火就要被黑成球了。”
曾賢猛地想起來了。季江城撞的那個不就是這個小明星嗎?
曾賢有點兒頭痛。
照道理,對方城市飆車已經夠喝一壺了,但這事按照情理來說,他知道是季江城的問題,要是他再接了這個案子,那不是兄弟倆把人家姑娘欺負壞了?
曾賢這飯吃得有點兒頭痛。
幾個小姑娘整個中午都在嘰嘰喳喳談論這件事,一直談論到下午。曾賢拿著案子敲開老總的門,說:“□□,這案子換個人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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