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了,黃澍貪汙這事,擱在大明官場,那就不叫事。
無非就是他吃相太難看,一人貪了九成,沒有給官場上下分潤罷了。
反正對於底下來講,最終落到了手上的,也就皇帝拿出來數額的一成而已。
周王深知這個官場習性,是以,縱然三萬金變成了三千金,周王也沒有上奏——太稀鬆平常了,官場素來的常規操作,哪有什麼好叫屈的?
不鬧,他只能到手一成……
鬧了,他一樣還是到手一成……
君不見,毛文龍鬧得那麼厲害,甚至直接在給皇帝的奏章裡,連發好幾個“皇帝知否”的詰問!
結果呢——揭開了人家東林貪錢的遮羞布,手持尚方寶劍的毛文龍,就被圓嘟嘟拿著另一把天子劍給砍了……
斷我東林財路者,如殺我父母,殺父之仇不共戴天,所以……
誰掀開了這張遮羞布,誰就去死吧!
當然,貪汙這個問題,也不僅僅是東林,官場貪汙實在是……(啥時候沒有?)
老朱剝皮萱草,都殺不絕啊!
比如李邦華,整頓軍營下了那麼大的本,更是得到了皇帝的信任,全力讓他去做,結果呢——朝野全部都反對……
只不過,別的派系貪汙的時候,還會留給大明一個殘喘的機會,東林那是直接全盤端走了……
……
用東林的話——老子貪你的銀子是看得起你,你敢鬧,老子弄不死你!
至於別的黨派會不會揭發……
東林的一貫操作——不是貪你的,你為什麼要鬧?再鬧,再鬧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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