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魏然的話,秦子熠臉一黑:“我拒絕!”
倒是沈潛,隱約猜到了些什麼,抬頭問魏然:“你是想去哪兒?”
魏然說:“當然是演唱會!”
秦子熠、沈潛:“……”這反射弧,也忒長了。
自從聽到沈潛的訊息,魏然就非常非常想去這次Hills樂隊的演唱會現場。
只不過,他既不是Hills的粉絲,也不是什麼真正的搖滾樂愛好者,對這個樂隊從地下到揚名的坎坷發展歷程更是不甚瞭解。
他只是想找人。
——他美麗的“哈雷女神”、英俊的男朋友程嶽先生,已經失蹤足足一個星期了。
說是“失蹤”,現實或許更接近於對方單方面的拒絕來往。
一星期前他跟程嶽吵了一架,乃至大打出手,最後程嶽失望地說出了“不要再聯絡”,自那以後,資訊不回,電話不接,家裡公司也都堵不到人,竟是真的就這樣消失在了魏然的視線範圍之外。
魏然也不是沒想過透過沈潛來打探程嶽的訊息。
然而,因為知道沈潛和他的竹馬關係,程嶽乾脆對沈潛也模糊了自己的行蹤。
程嶽離開得無比果斷絕情,可魏然一點兒也怪不了他。
畢竟吵架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是自己一個人的錯。是自己酒後失態,也是自己沒有認清自己的心意。
他現在只是想要找回他。
對於魏然和程嶽兩個人亂七八糟的感情糾葛,秦子熠就不太清楚了。
但他也很有原則的,就算只是看演唱會,也不希望有個電燈泡跟著礙事。瞄了一眼魏然,他繼續果斷拒絕道:“演唱會也不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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