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堯和刑蘭把結婚的訊息告訴江延民是一個星期以後,江延民自然是伴郎。
婚禮就在一個月以後,挺豪華的。
鄧堯親自找的江延民,為的就是讓他當伴郎。
“讓彭懿來做伴娘如何?”鄧堯問。
“那自然最好不過。”江延民說,“只是,她在中國,又工作了,可能來美國不那麼容易。”
“你不是她男朋友了?”
“是。但這改變不了什麼。”
鄧堯用不可置信的神情往前湊了湊身子,用不可置信的口氣說,“還沒幹成實事?”
這讓江延民有些氣餒,不大願意提這件事情,他轉過身,去幹別的了。
若他不這麼反應還好,這麼一反應,鄧堯就看出來事情了。
用難以置信的圍口吻說到,“不會吧,延民?這都多久?得一兩年了吧,還沒辦成實事?是你落伍了還是彭懿太當回事?”
“總有事!”江延民不耐地說到,“回頭我跟她說說伴娘的事情。”
鄧堯答應了。
江延民跟彭懿說了伴娘的事情以後,彭懿毫不猶豫地就拒絕了。
江延民咬了咬牙,問她為何。
彭懿的回答相當有條理,也無懈可擊:第一,學校裡可能隨時有事;第二,她上班,不能因為和江延民的關係便太隨意,她越是在這個位置上,越不能讓別人抓住把柄,否則會辜負臺長的信任;第三,她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她必須隨時守候;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刑蘭出嫁,肯定有很多很秘密的事情,而她和刑蘭算不上很熟,到時候她不方便,刑蘭也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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