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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領證之前,盛敏跟祝世宏回國來跟柳鶯父母正式見了面。
兩家商量好彩禮祝家給八十八萬,許惠說彩禮錢她一分不會要都會讓柳鶯帶走,她還會給點嫁妝給她。
盛敏雖然覺得這樣做純粹就是維持“窮人的自尊心”並沒有實際好處,萬一兩人婚姻出現問題,這錢放在柳鶯母親手裡才是保障,何必“死要面子活受罪”。不過她是聰明人,會面的時候什麼意見都沒提,成全就成全到底,多嘴提點,容易高得裡外不是人。
抬頭嫁女,低頭娶媳,那邊說什麼就是什麼。
沒想到許惠說的給點嫁妝不止一點,她要把現在在她名下的金色南岸的房子轉到柳鶯名下,那天她喊柳鶯去祝家吃飯,聽到柳鶯在跟她媽打電話,柳鶯堅持不想要房子,說是留給弟弟,許惠堅持要給,母女倆僵持著。
吃飯的時候,盛敏小咳了一聲,問柳鶯:“你跟你媽媽的爭執解決了嗎?”
柳鶯笑了下,搖了搖頭,“沒事。”
祝慕森道:“沒必要要那套房子,婚後鶯鶯跟我去帝城住,回來也住家裡,以後我們有買房的計劃,我也會全部買到她名下,我不懂阿姨為什麼一定要堅持把房子給鶯鶯。”
盛敏跟坐旁邊的祝世宏交換了個眼神,兩個人都笑了下,祝世宏道:“你們還太年輕,不懂當父母的心。”
吃完飯,柳鶯和阿森就走了。
盛敏和祝世宏坐在沙發上閒聊,說起彩禮嫁妝的事,盛敏一邊給丈夫倒茶,一邊道:“這個柳鶯母親還挺厲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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