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她失蹤不是她自己離開?」
「我當然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可是英明的警察大人,一個女人居然活生生在那場大火裡不見,你們不擔心她可能發生什麼問題,或許這場大火就是秦念懷設計,他就是想毀滅她—」
「先生,根據我們警方這邊瞭解,那個秦念懷至今仍在牢裡,經由我們告知才知道家被燒了,所以根本不會有你擔心會對範曉敏不利問題存在?」
「我知道,可是萬一她死了,最少也該有個墳—」
「大火發生到現在,我們確實到過現場確認並沒有任何人,何況如果依照你的說法,那個範曉敏從那場大火後就下落不明,如果真的需要追查整件事的原委,我想範曉敏也脫不了罪責吧?」
沒錯,我大概是瘋了,到底哪裡來的糊塗腦袋居然真以為捍衛社會只是警察的責任,在他們眼前,範曉敏就是一個肇事逃逸的犯人。
我是蠢蛋,差點就害得範曉敏成了通緝的犯人,幸好秦念懷那傢伙還在監牢出不來,不過剛才這麼一想,整件事可能跟範曉敏脫離不了關係,先是一場大火而後秦念懷被釋放出來,可疑的是秦念懷完全不追究的將此事縱火案件給火生生當成了路邊小狗撒尿的結案。
到底是警方草草將事情結束,還是在範曉敏要脅過秦念懷的弱點,讓那個自以為是的傢伙不敢妄動?
說到底,這事情就是個羅生門,但更懸的是範曉敏失蹤,早知道她會一聲不響地離開,我就不應該讓她獨自離去,早知道就不該帥氣的拿傘給她,最後卻又怕她氣頭上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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