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的名字,是媽媽的曖昧物件。
林央藏在客廳裡,聽見女人連珠炮似的聲音:“曾哥,還記得我嗎?我兒子今年十八,已經上高三了,是個成年人了。”
”所以你想幹嘛?”家裡的老式電話機,聽筒裡的男人聲音很大,即使是遠處的林央也聽得清清楚楚,再直白點兒說,就是漏音。
躲在客廳底下的林央開始不明所以,可他直覺不是什麼好事,愣了一瞬,下一刻,林豔坐在客廳沙發上,諂媚的詢問:“曾哥,你們那裡現在招人不?”
電話那頭明顯愣住了,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可是聽她這意思,是要把自己兒子送進自己的夜場。
一旁的林央聽見之後,露出近乎呆滯的表情。
林豔沒有發現他,繼續說道:“我想讓他去你那兒工作,他現在長大了,心野了,我這個當媽的管都管不住,不如早早地讓他滾蛋,上什麼學,讓他去你那兒工作,還能混口飯吃。”
“我家這個很聰明的,根本不用費什麼心思調)教。”
這樣的漏洞百出話根本瞞不住道上的大哥,男人笑了起來,狀似無意地說道:“你不是說你家小孩兒是親生的?親生的怎麼也賣?”
“親生?”
林豔笑了起來:“什麼親生的,就是我在路邊撿來的野孩子!”
她說著,心裡蔓延起無邊嫉妒,十八年前的記憶湧上心頭,她無聲地殘忍地笑了起來。
想到那一家人,真是她見過的最好的人家,也是最有錢的家庭,聽說夫妻倆只有這一個孩子,那可真是金尊玉貴的小少爺啊,卻被自己帶走,生得好又怎樣,還不是因為她,過上了苦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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