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鹿嘉給上班的林伯承打領帶。
她昨晚睡得並不踏實,醒得很早,眼下有些淤青。
林伯承忍不住攬著她的腰,享受這清晨的溫馨。愛妻給自己系領帶,送自己上班,曾經的夢想,如今的日常,整個人像泡在粉紅浴缸一樣溫暖。
林伯承見她神色疲乏,關切地問:“你最近在忙什麼呢?”
額,忙著和你弟弟偷情……
她低頭假裝專心繫領帶,心裡發虛,嘴上含糊:“哦,阿啟不是在我的畫廊開攝影展嗎,策展、布展、邀約。”
“邀請函發我一些,我叫朋友捧捧我弟弟的場。”林伯承輕輕在鹿嘉額上印上一吻,竟有幾分撒嬌的意味。
鹿嘉手上一僵,怯怯地抬頭,猶豫著怎麼拒絕。
林伯承的朋友都是商界的朋友,有幾個是真正欣善藝術的,是衝著洗錢來的。
商人靠藝術品逃開法律,藝術家靠商人抬高身價,她的畫廊則是中間商,而她鹿嘉從小畫家到小有名氣,也是這種模式的獲利者。
可是,林仲啟他未必樂意呀。他很重視這次攝影展,再者他本來就是有名氣的大v攝影師,還有他爆裂性格,見不爽就開懟,若他知道哥哥想用銅臭味汙染他的作品,恐怕要當場大鬧,最後成圈內笑柄吧。
“伯承哥哥,你確定阿啟願意嗎?”她委婉地開口,“就邀幾個日常的好友來吧。”
林伯承疑惑:“為什麼不願意?買他幾幅作品,名氣大增,到時候,我們家出一個大畫家,一個大攝影家,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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