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被賣的少女遇到的買家是個喪良心的,見她不聽話便非打即罵,後來知曉她是個不能生育的“石女”,竟還逼她到船上做最低賤的暗娼,嫖資一付,船簾一放,誰都能上船樂一樂。那少女受不了這樣的生活,直接跳進水裡,人沒了。
不審不知道,一審才發現這夥人的罪行簡直罄竹難書。
這是毀了多少家庭啊。
這還是他們供出來的,沒供出來的說不定更多。
三娘寫卷宗的時候都是義憤填膺的。
由於這夥人的性質極其嚴重,其中好幾個都值得判個絞刑,所以崔縣令得把情況上報給朝廷才能正式判決。
這是太宗皇帝定下的規定,天下刑獄凡是需要判處死刑的都得經過朝廷複核才能執行。
這樣一來地方官審判時就得好好考慮了:哪怕你是鐵面無私的大好官,判案一點問題都沒有,你治下出現這樣的重大案情難道就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嗎?
所以一般情況下,能不捅到外面去,地方官都會遮掩下來,這是古來皆通的道理。
這次不一樣,這次這夥人販子是流竄作案,自己本不是藍田縣人,過去的受害者也大多不是藍田縣人。於是這樁案子對藍田縣幾個縣官來說那絕對是隻有功勞、沒有過錯!
崔縣令趁著年底考核的機會把這樁大案報了上去,雖然賣得遠的那些受害者沒來得及去找回來(且不一定能找回來),但案情已經十分清晰了,證據也十分充分,剩下的只需要朝廷派人去相應地區接回被拐賣的婦人孩子就成。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