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丁隱認識是在高一。
他長得帥,成績好,是學校的優秀學生,每週一七點都要上臺誦讀文章,那些文章又臭又長,他卻讀的字字清晰,句句鏗鏘有力。臺下的學生哪管稿子寫得上天入地,都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的臉。
我常逃早讀,就沒去過,唯一一次去就是撞到了丁隱。
我還記得那是個春天。
其實我不喜歡春天,石油路死了一地的蜈蚣屍體,螞蟻在地板爬來爬去,毛絨衣服隔著肌膚的瘙癢似是過敏,曬下來的太陽不陰不晴。人群散後,整個樓道一上一下,就像是玻璃球滾來滾去,我嫌人多,繞到操場主席臺後面,想趁此去教學樓。
那個時候就是我看見丁隱。
他背靠著圍牆,在吸一支菸。整齊的校服穿在身,唯獨攬上一截袖子,露出的小臂流暢有力。胸口帶著校長親自頒獎的榮譽徽章,煙霧噴出一團。
我以為是不良,轉身就走。
“喂。”他叫住我。
我才看清他的面孔,單眼皮,有點兇,也帥。
他看了我一眼,那像是我小時候在野生動物雜誌上讀過的一頁。
眼皮纖薄,間距近,淺棕的眼珠。
獵豹的眼睛,具有生命力與侵略性,野性,又致命。
它們鬆弛散漫地跨過荒草,遇到獵物時豎起皮毛,等待獵殺的那一刻。
我心中停下一拍。
就像真的身處平原,一隻獵豹邁著步伐緩緩地向我走來,
他什麼都沒說,只是抖了抖菸灰,熟稔的動作和校門口的二流子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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