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如此,基本都成了大家預設的規則了。
品牌和品牌的競爭本就激烈,拼銷量,拼口碑,代言人帶動的購買力也是一部分,所以根本不會有品牌同時請同一個代言人。
這相當於自己和自己打擂,在品牌眼裡,沒什麼太大的意義。
甚至品牌們會特地選跟競品的品牌代言人的對家作為代言人,讓兩家直接打擂。
而且,adherent的翟總和decayed的周總看起來就水深火熱的,簡直像是死對頭,根本不可能接受池路斐的這種提議。
鄭副總根本想不明白池路斐為什麼會說出這種話。
在他看來,池路斐對兩個品牌說這句話,簡直是異想天開。
他說完,再次看向adherent和decayed的兩位總裁:“雖然池路斐只能代言一個,但我們公司還有其他跟池路斐一樣優秀的藝人可以代言……”@無限好文,盡在晉江文學城
“閉嘴。”
“跟池哥一樣優秀?怎麼可能?”
鄭副總的話還沒說完,adherent的翟總和decayed的周總動作出奇的一致,兩人同時開口,直接打斷了鄭副總的話。
被兩人突如其來的默契嚇了一跳的鄭副總:“……啊?”
“規矩都是人定的,競品怎麼就不能同時代言了?”翟總思考了一下,點了點頭,算是認同了池路斐的說法。
“一般來說,不同時代言競品,是覺得自己和自己打擂臺,所以一般都要的是獨家代言,”周總也思考了一下,給著解決方案,“雖然很不願意,但是隻要池哥想,我們decayed是接受池哥給我們授權非獨家的,但是宣傳照之類的還是按照獨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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