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秋的孃親懷他時聞不得異味,生下他後便也不怎麼再薰香,唯有匣中的幾碟胭脂帶著香香甜甜的味道。
不過容秋卻一直很喜歡聞它,每當孃親抹胭脂時,容秋便膩在她身邊蹭人的臉頰,直蹭得一身白毛都成了粉紅色,自己走起路來也香香甜甜的才作罷。
但顏方毓身上的袖香並不是女子慣用的香甜款式,容秋對薰香不太瞭解,只覺得不像花香,也不像食物香,十分清新,卻又異常幽邃。
總而言之就是十分好聞。
容秋不由自主地向他衣襟裡埋了埋,意識朦朧間,恍然覺得自己又回到了小時候。
他還是個小兔子的時候,孃親就是這樣攏著他,身上帶著香香的味道。
好痛,好想孃親啊。
“……什麼?”
頭頂的人出聲問道。
糟了,剛剛他好像並不是在腦子裡喊娘,而是真的叫出口了。
容秋自覺化了人形,便已經是隻長大的兔子了,再時時要娘總有些丟人,便只是紅著臉低聲嘟囔一句“沒有”。
顏方毓是真的沒聽清,但看小兔子忸怩的樣子,權當是人又疼昏了頭,滿口胡話地喚他“老婆”,於是也沒追問。
小臉煞白地挺招人疼。
顏方毓想了想,坐在扇骨上安置好兩人後也沒急著御走,而是衝林間略一勾手,一團毛茸茸的小東西凌空飛了過來,被顏方毓的靈力引著落進容秋懷裡。
容秋驚喜地捧起毛團兒:“啊,喳喳!”
小伯勞“嘰嘰”地應了他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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