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秋“騰”地一下從被衾中直起了身, 闆闆正正地跪坐在床榻上, 吭哧吭哧地開始解釋。
本來沉寂的空氣被他的動作翻攪起來,揚起一陣繚繞不散的血腥味。
到了顏方毓這個境界, 每一滴鮮血中都蘊藏著磅礴的靈力。
如果容秋沒有將人喚醒,三五個月後他自行醒來,這狼藉一片的血依舊能保持這般新鮮的樣子。
所以容秋的祛塵訣不管用, 只是因為這血液中力量太盛,他一個小小的練氣期彈壓不住。
如果隨意換個雞血鴨血什麼的, 想必此時兩人身上早就乾淨淨香噴噴的了。
所以小兔子能有什麼錯呢?
凡事就得多從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不過顏方毓也沒有責怪他的意思,只是被這濃郁的血腥味刺得皺了下眉。
他反手撩開被血浸得溼漉漉的長髮, 揚了揚手指, 血漬和滿室的血腥氣息便一併消失了。
容秋猛然止住了話頭。
雖然醒了,可顏方毓多少還有些氣虛, 舉手投足之間少了幾分端正自持, 多了幾分隨意。
好在他本來就一副富貴公子的模樣,倒不顯什麼弱勢, 只平添一份慵懶。
顏方毓手上拎著自己的外袍,似乎正打算披上。
見小兔子結結巴巴的解釋聲忽地停了, 便停下披衣的動作,向那邊分去一眼:“嗯?怎麼不說了?”
容秋抿著嘴唇, 目光直楞楞落在那件重新幹淨的寶藍色衣袍上,似乎還在耿耿於懷它曾染了滿襟赤紅,而自己卻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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