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尷尬地收回手。
宋林威目睹全過程,頗為無奈地揉了揉腦袋。
這傻小子……
真以為只是簡單的三個月?
距離末日還有18天,末世前的這18天,以及末日到來的兩個月,是最最危險且最最關鍵的時候。
盛安把這個時間掐住了。
傻小子竟然還沾沾自喜,為只用幹三個月而高興?
況且——
宋林威偷偷看了盛安一眼。
她可不像是三個月後會放人的性子。
宋林威看出來了。
不過他什麼也沒說。
透過昨天一整天的瞭解,他們家已經決定——將李鑫上交國家。
與其管不住他,不知道他會做出什麼事情來。
末日要來了,還不如讓他歸國家管。
他既然特殊,國家就不會讓他死。
而且,盛安就連“誘騙”李鑫的過程都要讓他這個舅舅親眼目睹,態度已經很誠懇了。
——宋林威看得清楚明白。
*
郝敬業起草合同,盛安坐在旁邊,李鑫坐在對面。
郝敬業:“李鑫損壞實驗室機器,價值九千七百萬,打工還賬,為期三個月,三個月後,賬務一筆勾銷,若是做不到,則——”
他看向兩人。
顯然不知道後面怎麼寫。
李鑫下巴朝天,哼了一聲:“不就是三個月嗎?做不到我就還錢!”
盛安丹鳳眼睨了他一眼,嘴角上揚,“三個月後,還不知道世道會變成什麼樣,你想弄到現在的錢還不容易?做不到,就不需要你還錢了。”
挖了這麼一個坑,她怎麼可能給他末日一到就反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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