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不是參加庭審,但確實也與法院有關。
她被告了。
一堆親戚是原告,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
普通遺產糾紛她不打算理會的,但不知道哪位“有腦子的”說她不是親生的,是收養的,而且還不是合法收養,所以無法享有繼承權,不能繼承遺產。
好絕望的文盲。
遺囑她有,親子鑑定她也有,這場官司怎麼打她都是贏的,只是時間會長一點,對方耍賴,辦了財產保全,她卡里的大部分錢都都不能動了。
律師建議她庭下和解,畢竟對方手裡的證據是假的,就是想訛她點錢,拖不死人噁心死人,還不如拿點錢打發了。
姚昭不,她咬死了要開庭。
她要對方手裡的證據,要對方的證據能以假亂真。
這事她沒告訴蕭湘,沒必要,反正他也不會去,那麼多親戚,他又得崩潰。
開庭前一天,她見完律師回家,家裡沒人,狗在,姚昭以為蕭湘出門買東西了,結果等到天黑,他也沒回來。
電話響了好久他才接,只是不說話,姚昭問他去哪了,他又沉默了許久,才輕聲道:“我回學校了。”
姚昭手上摸狗的動作一頓,微微皺了下眉,才繼續揉狗耳朵:“到了?”
她的聲音聽不出生氣,很平靜,蕭湘咬唇:“嗯,在機場。”
“那你休息吧。”
蕭湘語氣急促:“你不生氣嗎?”
“走都走了,生什麼氣。”姚昭歪頭夾住手機,抱著狗起身,走向臥室,看到床頭上的藥,還不忘了叮囑他,“你沒拿藥?多穿點,那邊冷,家裡還有退燒藥,別忘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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