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就不同了。
他依稀記得,自己剛進山的時候還能跟其他孩子一起住個大通鋪,但到了後來十二三歲,旁人都開竅了,唯獨他實在不開竅,連個要他幹活兒的地方都沒有,最後推來推去,被打發去後山最荒蕪的地方住個破茅草屋,負責種植草藥。
那時說起來可真苦,他每日都要去靈泉挑三趟水,沉重的擔子要把他的肩膀壓得低低的,還得鋤田、拔草,各種繁蕪叢雜的髒活兒累活兒。
但他其實挺喜歡這份工作,因為只有他自己,每天唱著歌兒去,唱著歌兒回,在路上與松鼠、鳥雀說說話,倒也不覺得寂寞。
就是窮,一件弟子服穿到袖口泛白,破了許多洞,反正他閒來無事,在上面繡了蓮花補洞,被其他師兄弟瞧見了,還嘲笑了一番他,說他正因如此才修道不成云云。
仙君見了,卻說:“我覺得繡得很好,栩栩如生,你的手可真巧。”
凡人聽見,紅了耳朵,悄悄把手藏進袖子裡,他天天干粗活兒,手粗糙得很。
與仙君結為伴侶以後,他才總算過上了吃穿不愁的日子。
這會兒他們成親才兩年,他的手沒養得細多少,被仙君捏著手指親吻時,他總覺得不好意思。
迷迷糊糊地,他就被仙君攬著腰上了榻。
凡人沒拒絕。
他回憶了一下他們這一日有沒有歡好。
記不起來,他們成親的十二年間太多了。
只是在被剝開衣襟時,他一臉迷茫地問:“明日你不是就要出發去天山論道,今晚還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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