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願意接受格雷夫斯先生的挑戰”。
這一標題,別說新奧爾良市民,就連格雷夫斯本人看到都是一愣——他什麼時候說要挑戰薄莉?
文章裡, 薄莉先是澄清了這種演出方式的出處, 絕非格雷夫斯所說的印度。
接著,她說自己已經收到了格雷夫斯迫切想要挑戰她的決心——他不僅照搬了她的演出模式,還剽竊了她的演出規則, 這不是想挑戰她是什麼?
薄莉的文字非常心平氣和。只要格雷夫斯先生的“怪景屋”開業, 她願意第一個過去挑戰。
如果格雷夫斯可以把她嚇成米特那樣, 她願意永久離開新奧爾良。
反之,格雷夫斯則要遵守自己的承諾——如果她在八分鐘內通關, 則要給她一千美元。
這顯然是一個不公平的挑戰。
薄莉輸掉挑戰的代價是,永久離開新奧爾良。
格雷夫斯卻只要遵守自己的承諾就行。
這樣一來,格雷夫斯想拒絕這個挑戰都不行——如果拒絕,那就是公開承認,“怪景屋”不如薄莉的馬戲團。
薄莉的演出可以嚇倒城裡有名的三位紳士,格雷夫斯的“怪景屋”卻連薄莉一個女流之輩都無法嚇倒。
那誰還會去看格雷夫斯的演出呢?
格雷夫斯這才發現,薄莉能在新奧爾良混得如魚得水,是有原因的。
她操縱公眾輿論的本事,絕不弱於紐約一些小型企業家。
格雷夫斯懷疑,“克萊蒙小姐的馬戲團”真正的掌權人,可能是一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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