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冬的一再追問下,葉知秋才說了實話,林母是找過她。
“六年前,我父母雙亡,弟妹都年幼,我確實像阿姨說的那樣,我和弟弟妹妹都是包袱配不上你。
過去六年了,弟弟妹妹都有了工作,也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我以為自己沒有阿姨說的那麼不堪了,我這癩蛤蟆居然想吃天鵝肉。沒想到都是我痴心妄想,我克父克母克親人,誰娶我誰倒黴。”
“這都是我媽說的?”
林冬就是知道她媽能說出這種話,人前溫和,人後什麼難聽說什麼,典型的勢利眼。
葉知秋的沉默說明了一切。
“我不是小孩子,我有工作不靠任何人,你要是有足夠的勇氣陪我走下去,婚姻自由,我們現在就可以登記結婚。”
“再向單位裡申請房子,不和父母住在一起,用不了多久他們也就接受了。”
葉知秋的年齡,在十八九歲就結婚的女性當中(有很多先舉辦儀式,娃大了再去登記結婚的事實婚姻多了去了),屬於老大難了,看著弟弟妹妹有人疼有自己的孩子,她一個人形單影隻,她何嘗不想抓住眼前的優秀男人?
最後,葉知秋默認了。
林冬是公職人員,他不能弄出個事實婚姻出來,偷戶口本領結婚證是必須的。
離家一個星期的林冬回家吃飯了,這讓林母的臉色好看了許多。
一家四囗難得的在一起吃了飯。
林母抱怨丈夫和兒子不熱心不著急,林紅過了新年就二十一歲了,哪裡有優秀青年趕緊介紹啊,先下手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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