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挽全然不覺衛子夫的眼神, 專心說起律法的來源,“刑起於兵,禮源於祭祀。便有了我們現在所知的法與禮。再說禮和法的關係,引用一句話, 禮者禁於將然之前, 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下面這句話你要記住, 對講自我約束, 守禮的人講理,無/恥之人須得用法。”
不得不說, 饒是衛子夫已是成人, 對於禮與法, 她從未意識到有這樣的關係。
劉據聽得入神, 對劉挽的叮囑重重點頭,劉挽繼續的道:“其實上古之時,律法並不為人所知,《春秋》用來總結的話是, 刑不可知, 則威不可測。直到春秋之際,鄭國執政子產“鑄刑書於鼎,以為國之常法”。從此,律法成文開始接二連三的公告於天下,接著晉國在執政趙鞅和荀寅鑄刑鼎以天下知法,還有鄭國鄧析在竹簡上鑄刑, 故稱竹刑。刑法開始變成公開, 並以教化萬民知何當為, 何當不為。有意思的一條你得記住, 晉國“鑄刑鼎”也遭到魯國孔子的責難,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記載了他的非議:“貴賤不愆”宗法等級制度的根本原則,也是“民是以能尊其貴,貴是以能守其業”的“禮治”社會的立國之本。這一點,直到現在為止,依然為準。但針對的並不是法,而是地位。在孔子看來,晉國背棄這一原則,“而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以為國?”公佈法律在當時的環境下是會動搖宗主貴族的權威地位,瓦解貴賤尊卑的宗法等級秩序的。所以,孔子發出了“晉其亡乎,失其度矣”的聲討。你覺得,孔子所言是對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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