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哥哥說,她早忘記了兒時繪畫的樂趣,然而她也就是在這件事上撒了謊。
*
李明瀾小時候有點頑皮,小學時,她和班上的男同學打架,出名了。
其他班的同學一聽到“李明瀾”三個字,就和機器貓的胖虎畫上等號,但她長得一點都不壯,遇到太欺負人的男同學,她才會揮動拳頭。
她很珍惜自己的手,因為她喜歡繪畫。
李明瀾的確參加過繪畫比賽,小學生的比賽都是用水彩筆亂塗亂畫,能畫出一個太陽,一家三口,就不錯了。
她的想象力很豐富,她在比賽中畫了四個小女孩,一邊跳皮筋一邊唱歌兒,邊上她還配了對白框:“馬蘭開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小小的李明瀾自己誇自己,畫得特別棒,班上沒有一個人能比得上她。
果不其然,大大的小紅花就掛在了她的衣領上。
閒來無事的時候,她就自己塗塗畫畫。
父親見她對畫畫是有天賦,每逢寒假暑假,就去報美術班。
李明瀾一直不停畫畫,直到初一的那一年。
她無意中發現,學校的西北面,圍牆外是農家的一口池塘,水上游著幾隻鴨子,嘎嘎叫著。
她當時想著什麼呢?她想到“春江水暖鴨先知”,她要是能將這一句話畫到紙上,多有意思。
當然,她承認其中有虛榮心作祟,她喜歡聽家長和同學對她繪畫的吹捧。
李明瀾一放學就去池塘邊觀察鴨子,看一會,心裡記一會,晚上回來畫幾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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