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家裡有皇位要繼承”用來諷刺家庭條件並不怎麼樣,卻一心要生兒子的大清遺民。這句話本身就否定了女兒也有繼承權的事實。然而在西漢,進一步壓迫女性的《女誡》還沒有出現,女子也是有繼承權的。
雖然女子繼承爵位的條件苛刻,得家中男性都死絕了才能輪到女子繼承,名存實亡,但是並沒有剝奪這個權利。
就像現在的民法典規定子女可以隨父親姓,也可以隨母親姓,還可以隨直系親人姓一樣,並沒有剝奪子女隨母親姓的權力,但是主流還是隨父親姓。
可以說,《女誡》一出,古代女性的地位一落千丈,直到兩千多年以後,思想進步的女青年用鮮血換來女性讀書和工作的機會。】
【呂雉的《二年律令》以夫尊妻卑為原則,通篇表露出對婦女的壓迫,規定為人妻子不得為戶主,除非全家死絕。丈夫毆打妻子,妻子不準逃亡,不準反抗。
好奇問一句,呂粉對她貶低女性怎麼看?你們這麼愛她,知道她支援家暴,丈夫打傷妻子只要不用兇器就無罪,妻子只要敢打丈夫,不問緣由都要治罪成刑徒奴隸嗎?
我不明白,我大受震撼,歷史上有那麼多傑出的女性,在政績上不比呂雉低,粉誰不好,偏偏要去粉一個貶低女性的女性。對此只能,尊重,祝福。
在壓迫女性方面,呂雉和寫下《女誡》的班昭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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