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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出版社的很多調整他都不是很滿意,但是溝通很麻煩,只能弄出妥協版本。
溫特在確認好了金額之後把支票再塞回了信封裡,關上信箱抽出鑰匙。
這是他寫作賺來的錢。
一千金,很多,足夠一個人活完下半輩子了。
這裡的房租是一百銀一個月,六十金就可以把這裡買下來。
可是溫特想要搬家。
這裡離貧民區太近了,治安不是特別好。
即使作為一個男性,他這個獨居的而孤僻的外來者也被人半夜偷了。
幸好溫特想著遲早會搬走,沒購置什麼比較值錢的東西,房間裡除了吃的就是衣服、文具之類的東西,只是丟了幾件衣服和衣服裡的一金三百銀。
一千金能在富人區買一間一般的房子了。
不過他還是沒著急立刻去買,他還想著再攢攢錢,而且他還有擔心的人。
溫特躺在椅子上,拿著那一張一千金的支票,在思考另一個問題——教會。
他的書現在是禁書。
這裡的教會又不是他老家的教會,掌握著太多生殺大權。
他的書剛被禁,溫特的確慌亂了很久,他還披上帶著兜帽的披風找上出版社去問。
隨遇而安強調的就是“安”,他並不想惹麻煩。
出版社的老闆只是伸出手拍拍他的肩膀,對他說:“這有什麼大不了的,寒冬先生?我們對於這些事情比您瞭解得要清楚多了,既然還希望您繼續寫下去,那就是沒什麼大事。教會每年列為禁書的書有一大堆,而您的作品是如此優秀,他們要是強行禁止只會引來爭議。獵巫行動的爭議已經不小了,他們沒空再管您了。您又不公開發表什麼意見……哦,看看您,又把自己的臉遮得嚴嚴實實的……我不是在嘲笑您,這是個好習慣,我只是想說,誰會知道您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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