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籤之前,祈顏發現了問題,賀宇鵬還有一千一萬個辯解的說辭,能確保祈顏不會責怪他,繼續做朋友。
至少這一刻,延續友誼的期望在利益面前,佔據上風。
祈顏卡著賀宇鵬的視野盲區,在桌下敲了一串亂碼,而後笑道:“不用看,我相信你。”他推開賀宇鵬的手,筆尖剛落到紙上,桌上的電話響了。
祈顏隨手接通並點開外放,遊澈帶著慍怒的聲音響起,“不管你現在在哪,限你二十分鐘後出現在我面前。”
沒給祈顏回話的機會,電話那頭已是忙音。
祈顏大驚失色,噌一下站起,手忙腳亂抱起桌上的合同,邊往外走邊道:“人命關天,我得先回去了。合同我簽好後差人給你送來。”
賀宇鵬沒有異議,將他送到公司樓下,目送他離開。不知怎的,賀宇鵬甚至希望祈顏趁機找律師檢視清楚。
祈顏走後,賀宇鵬找到曾經那位上級,輕描淡寫通知,“你明天不用來了。”
那人不服,憤怒質問:“憑什麼?”
賀宇鵬嗤笑一聲,揪起他的衣領,一字一句道:“就憑我有這個權利。私生子又怎麼樣,照樣能一句話決定你的去留。”
第一次見賀宇鵬動怒,周圍人都怯怯垂著頭,無一人敢吱聲。
回到家,祈顏興奮展示自己拿到合同,“多虧你的電話來得及時。”
“我只是聽命行事罷了。”遊澈接過合同,仔細翻看,果然發現了其中的貓膩,“賀宇鵬是企圖用他名下的皮包公司套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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