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完望舒,宣本珍有點累了,要回去號舍休息,豈料中途又被侍從請去辦公房找鄭太素。
“怎麼了?鄭祭酒?”
宣本珍開口問。
鄭太素頭疼:“你還敢問?你這樣明目張膽與薛瓊瓊交往,萬一傳到魏丞相耳中要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
“我和薛瓊瓊就是朋友情誼。”
鄭太素咂舌,愣愣瞧她:“你都送簪子當定情信物了,還說是朋友?”
這不純粹狡辯?
宣本珍一臉無辜:“我幾時說過這是定情信物。”
鄭太素吃驚於她面不改色說出這等無恥的話。
“不是定情信物,你送什麼不好?偏偏送髮簪?!”
在世人眼中,髮簪就是定情信物。
宣本珍聳了聳肩,“之前薛瓊瓊和我說想要這隻如意靈芝簪,我才買來送給她的。”
“從頭到尾,我可什麼都沒說,是你自己誤會了。”
鄭太素不敢置信,但反覆一想,那日在清泉邊,宣本珍確實沒開口跟薛瓊瓊表白,全程是薛瓊瓊自己在主動。
可是,宣本珍營造的那個氛圍感分明就是告白。
“你到底為何要做這種事?”
鄭太素搞不懂,狐疑她是不是想劈腿,又礙於魏徽不敢承認。
“什麼這種事?”
宣本珍裝蒜,“薛瓊瓊兩年來堅持日日給我打飯,那隻髮簪是我送給她的謝禮而已。”
“區區999兩,我宣家不差這個錢。”
不是她出的,她當然闊綽。
鄭太素盯她半響,宣本珍撐住了。
末了,鄭太素琢磨不透她,只好作罷,勸誡道:“我不管你有什麼花花心思,總之,做事要有分寸,別惹惱了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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