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底下給雲汐補齊,也不失為一種平衡之道。
雲汐沒有拒絕,當著老夫人的面讓春雨去登記入冊。
“以後都留著給樂崽娶媳婦。”
老夫人笑道:“樂崽娶媳婦自然有公中出錢,這些都是你這個做母親的單獨貼補他的。”
婆媳倆又閒話了幾句家常,老夫人才離開。
走完三書六禮,需要三個多月的時間。
這兒有正月不結婚的講究,所以沐軒的婚期定在來年二月。
婚禮前三天,樂崽被借去當“伴郎”。
這時候的“伴郎”指的是一個父母雙全的小男孩,在婚禮前一到三天和新郎同住,睡在床的裡側,大婚當日早上離開。是希望這對新人早生貴子的意思。
樂崽當完伴郎,收到了一個大紅包。
雲汐還以為他會把紅包交給她保管呢,沒想到這孩子笑眯眯的自己收了起來。雲汐也不管他,她不是那種會強硬的要求幫孩子保管私房錢的母親。
小屁孩還能逃出她和系統的監管不成?
沐軒的婚禮非常盛大,定國公和右相結為姻親,文臣武將都來湊熱鬧。
雲汐也跟著忙了一天。
她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已經是和沐晟成親的第二天,婚禮那天的事情,原主的記憶非常模糊,這次倒是瞭解了全程,感覺以後要是回到現代,可以去做個古典婚禮策劃人了。
沐軒大婚之後,雲汐立刻放權,將二房的人事和一應事務都交給了傅榮華,自己院裡的事自己管,這是雲汐當家之後制定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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