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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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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棋:“不,我只是想提醒你,殺了他,你就投不了胎了。”

……

第014章 選擇

地府規定,沾了人命即為厲鬼,不管他殺的人是不是該死,只要殺了人,就是擾亂人間秩序,進了地獄會被審判,如果害了三條人命及以上,會被剝奪投胎的資格,永遠被囚禁在地獄。

飯店大堂裡被破腹的女生,樓上包廂外被狼啃食的屍體,如果再加上曹京等人,地府的這項規定就要被打破了。

李曉博怔了怔,喉嚨裡彷彿都在噴火:“難道要我就這麼放過他?!”

方棋道:“他會受到應有的懲罰,人間有法律,地府有審判,他會付出代價。”

“代價?”李曉博呢喃著這兩個字。

曹京會付出代價?

那他自己呢?

他生來普通,沒有曹京那樣優渥的家庭,沒有錦衣玉食的生活,沒有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

他成績普通,他爸媽卻總是要對他寄予厚望。

他想養狗,他爸對他厲聲訓斥,將他喜歡的東西扔出家門,他只能偷偷地在外面養。

他的狗很聽話,很懂事,不會跟進家裡害他捱罵,也不會跑進學校裡給他添麻煩。

他們一起上學,一起放學。

別人眼裡不起眼的小黑狗,是他隨波逐流的生活裡唯一可以慰藉他的東西。

可他的狗死了。

被人殘忍地放了一大碗血,活生生地被丟進火裡,在火裡掙扎,慘叫,窒息。

而害它的人站在火海外面,冷漠地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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