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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李文鳳
鎮西頭有個杏花溪,鎮裡的人都愛在那邊浣紗或者洗衣裳,早晨過去,常常聽到棒槌捶衣服的聲音。梳著大辮子的瘦弱姑娘仔細的用瓦罐裝了水,朝家中走去,她雖然瘦弱但面容機靈可愛,年紀有十七歲了,看起來卻不過十四五歲。
把從杏花溪打來的水,輕輕的灑在後院的花朵上,彷彿渾然天成的花上的露珠兒一般,又好看,又自然,看起來生機勃勃。
屋裡的人又咳了起來,文鳳在衣裳上擦了手,快步進屋。
屋裡黑漆漆的,彼時紹興的有錢人家用起了電燈,一般的人家也有油燈。可文鳳家裡常年給母親治病,父親又爛賭,祖宅都給賣了,一家人住在一間連窗戶都沒有的小房子裡,這還是族人體恤,故而給的這間屋子。
給也不是白給的,文鳳的小姨就被族裡的某位族老賣了,亂世人不如太平犬,家裡人再難過也不知道去哪裡找去。
想到這裡,文鳳就咬牙切齒,她恨李家人,卻又要受到李家的庇護。
“媽,我給您倒點水吧。”她看著母親,也是滿臉愁容。
文鳳的母親龐翠霞早年也是族中有名的人物,她丈夫是庶子,憑著她一張巧嘴過繼到了李家族長的名下,可惜好景不長,李家的族長吃大煙死了,丈夫在族裡沒有威信,後來也吃上大煙,還有了賭癮,家也敗落了。
現在看她骨瘦嶙峋的臉,很難看出她曾經差點做了李澹填房的人,她已然是落魄到連漿洗婆子都不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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