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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見貞媛微笑點頭,自廚房中尋了個籮來,將個辮子往身後一甩,三兩步蹦出了大門。
原來常與她玩的些女孩子們陸續出嫁,如今蔡家寺還能與她一起玩的,也就只剩個阿香了,而阿香今年也不過十三歲而已。貞書站在阿香家門外喊道:“阿香!快出來,咱們去摘槐花兒。”
喊了半日不見阿香的蹤影,出來的卻是阿香的母親成大媽,她見是貞書,笑道:“宋二姑娘,我家阿香往後不能跟你玩了,要摘槐花你自己去吧。”
貞書道:“為何?”
成大媽道:“過完年她也該說婆家了,如今女子出嫁都要有一雙纖足,若腳纏的好,有些人連嫁妝都不要,爭著娶。所以,她從今往後要在家裡纏足。”
貞書聽了這話,猶如焦雷轟耳般怔了半天,才點點頭道:“哦,我知道了。”
成大媽道:“如今男子娶妻重足不重貌,你也該收心在家纏纏足才好,莫要再整日四處閒逛了。”
貞書皺眉怏怏道:“纏足腳疼不說,往後連路都走不好,出門都要人攙扶著,有什麼好的。”
成大媽搖頭道:“你這孩子雖面上大了,人心還是個傻的。除了我們這些苦命的莊農人,城裡的夫人小姐們整日都是臨窗繡花,那裡需要走路,再者,她們有丫環伏侍,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這輩子就清閒閒享著清福,有什麼好愁的?”
原來雖自古就有女子纏足,但那也不過是將腳形修飾的美觀一些,瘦俏一些而已。這幾年不知從何處興起,女子纏足要將整個腳趾都彎折到腳背下面,將雙足纏成瘦瘦窄窄尖尖俏俏巴掌大的兩小隻,才算尚品。纏足要生生折斷腳趾,那種痛自然是旁人體會不了的,當初貞媛為了纏足,都曾疼暈過許多次,而貞書正是為了躲過纏足,才自願負擔起家中雜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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