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膝蓋上長了生長紋,一條一條的波浪線,比膚色淺,很醜。他一點都不嫌棄,晚上他枕在我腿上看書,揪我腿毛,數我的生長紋,撓我癢癢肉,不知道哪來的這麼多惡趣味。
我還不能說,就得慣著。
扯遠了,扯遠了。
反正不怪他認不出我,小學的我和高中的我差了那麼多,他能認出我才怪。
我和他的生活沒有什麼交集,我不學無術、天天混日子,他認真又刻板、活得嚴肅極了。斯斯文文的大男孩,做什麼都是胸有成竹的樣子。
他長得清秀,是偶像劇和裡男二號的長相。頭髮很軟,手軟,後來我知道了,他的身體和嘴唇也軟。
早上起床洗漱的時候,沒戴眼鏡的他露出那一雙美麗的眼睛,說話還有些剛剛睡醒的慵懶感覺。微微上揚的眼尾和懶洋洋的聲音,完全不同於平時的他。
我在床上多賴一會兒,就為了多看兩眼這樣的他。
他有點瘦,睡衣穿得鬆鬆垮垮,總是露出鎖骨來。我會等他刷完牙洗完臉了坐起來,抓緊機會多看兩眼,等他換了衣服,再下床。
我覺出我對他不一般了,但是沒想為什麼。
他和大多數男生都不一樣,說不上是好奇還是嫌棄,我老是盯著他看,悄悄地看。
高二,我的文科理科成績差不多,說實話選哪個都無所謂。
他不喜歡物理,做了文科生。
我想了想,在表上選了文科。
分科前的最後一次考試,考前我仔仔細細複習,熬了大半個月,人都熬虛了,好不容易擠進了傳說中的尖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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