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揚看到開啟的盅盆裡,有一條花生米大小純白的盅蟲。不過以他對盅的瞭解,當然看不出來什麼:
“那你可難到我了,在我眼中,它們好像都是顏色不同,大小不一的蟲子而已……”
蘭珠擺弄著盅盆裡的蟲子:“它最大的特點,就是對血液特別敏感,而且非常挑剔。第一次嚐到是什麼血,那麼就只認一種血。
就算你把它放在百里之外,它也可以自己找上血主!所以,我們可以用它來找到兇手!”
安洪濤也是嘖嘖稱奇:“苗疆盅術,果然是博大精深!不過這個血痕已經都幹了,還能有用嗎?”
“我有辦法。”
蘭珠跑回到自己的房間,很快回來的時候,手上多了一個小瓶,小心地將方揚取出的乾涸血漬放在一個瓷碗裡,將瓶口開啟,倒出一些淡紅色的液體。
說來奇怪,這些液體和乾涸的血漬相遇,很快就完全的融合,竟然看進來和新鮮的血液一模一樣!
方揚感嘆道:“實在是太神奇了!這是什麼東西?”
蘭珠不無得意地回答道:“這是我無意中發現的藥方,給它起了個名子叫化血脂。”
方揚問:“接下來是不是讓血盅吸血就可以了?”
“對。”蘭珠把血盅放在瓷碗裡,它立刻開始吸食碗裡的血液,幾秒鐘之後,吸的乾乾淨淨,血盅的身體也變成了暗紅色。
讓人奇怪的是,血盅喝了血之後,並沒有立刻飛走,而是飛回了盅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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