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城的酒館。
這裡的佈局比起達拉斯城要唯美的多,用以照明的高階月光石,更是隨處可見。
眾人圍坐在一起,除了淺語不在,其他隊友都湊齊了。
現在商議的,是有關公會的事情。
管理和運營一個公會,或許很難,可單純的建立公會,卻非常容易,只要一枚英雄令,外加一定金幣就足以。
“既然大家都到齊了,我們直接去公會大廳,我身上正好有一枚英雄令。”林燁說。
說著,大家就都起身。
這時,亂花迷人眼卻忽然看著林燁,有些意味深長的說道:“明月夜會長,我有件事想請教你一下。”
“你說。”
“我記得,當初是你提議購買武器製作材料的吧?老子虧出翔了,五萬多金幣的存貨,結果現在只能回本三萬多,你是不是該賠償我一點。”亂花迷人眼說道。
林燁頓時有些心虛,道:“你都說了,我只是提議,決定權不還是在你手裡,再說,你不賣就不會虧嘛!”
亂花迷人眼頓時啞口無言,不賣就不虧,他竟然無法反駁。
眾人見狀,頓時紛紛調侃。
“我說你們真是,真以為自己是資本家呢!還囤材料,還好,亂花沒有賣房囤,問題不大。”有德必有屍說。
鑄劍為犁也笑著搖了搖頭,做生意,還真不是那麼簡單的,至少,他是做不來。
“的確,我們還是老老實實賺點苦力錢。”離火很贊同,如果讓他來做生意,怕也是虧的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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