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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六章 代言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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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經驗不足,經許晴安起,於燁制訂,老柯組織,李雲聰金陽等人傳播的信仰還有很多不足之處,有太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就比如稱謂問題。

在所有正式的教義中,用的都是“創世神”這個稱謂,但是在口語中用的卻是“造物主”,因為前者更正式一些,後者更順口一些,順口利於傳教卻容易造成混淆,李雲聰、金陽等第一代傳教士在宣揚教義的時候用的就是造物主,到得到在已經根本改不過來了。

另外還有信徒的聚會問題,地球的星期日又叫作禮拜天,上帝用了六天時間創造世界,第七天休息,人們為了感謝上帝,紛紛向祂朝拜,之後制定曆法時就規定每七天為一個週期,第七天必須休息,朝拜上帝,因此才有了禮拜天的存在,這個曆法影響到了全世界的人,無論是不是信徒都遵循著這一曆法。

於燁雖然沒有照搬聖經,但他在筆記本里寫了關於週期禮拜的建議,七天也好十天也好,週期禮拜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既能讓勞動人民有休息的時間,又利於信仰的傳播,信徒有了反省的機會,就會變得更加虔誠。

可惜的是老柯他們沒有意識到禮拜的好處,沒有采納這個建議。

和禮拜一樣,先知、代言者的形象也沒有出現,這是於燁給出的選擇,代言者有利有弊,從長遠來看弊大於利,但是在一些關鍵時候。代言者是可以起到積極作用的,就比如說遇到危機的時候,一個強勢的代言者站出來。可以給信徒增加信心,甚至帶領全天下的信徒抗爭,以度過這次危機,哪怕是個弱勢的代言者也能取到安撫人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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