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戲又稱戲馬,起源於古羅馬競技場,現在以馴獸表演居多,主要以獅虎、熊、象一類的龐然大物為主,犬、猴之類小獸也有,但不是壓軸的戲碼。其實野獸本身都有靈性,掌握它們的習性之後,就能逐漸加以馴服。
這類技藝在中國漢代已有,到了唐代,表演水準達到顛峰,其中的“透劍門伎”尤為精彩,就是在地上倒插刀劍,間隔分成幾級,有如房椽,寒光閃閃,使人望而卻步,表演者駕乘小馬,奔騰跳躍,飄忽而過,人馬無傷,使人歎為觀止。
不過“透劍門伎”是給貴族看的,普通老百姓難得一見,舊時有很多民間藝人,也能耍諸般奇異戲法,用以取悅民眾,其中有些人擅長調·教禽蟲,實屬罕見手段,似乎也有某種秘術,至今失傳已久。
有一種喚作“烏龜疊寶塔”,是有七隻大小不等的烏龜,聽戲者擊鼓為令,由大到小依次爬到桌面上,然後最大的伏定不動,比它小一號的爬到它背上,直至七龜重疊宛如寶塔,一個個跟著鼓點聲伸腿瞪目,形態頗為滑稽,觀者無不喝彩叫好。
另有一種名為“蛤蟆說法”,戲者畫地為圈,開啟一個木頭匣子,就從裡面跳出一隻大蛤蟆,其後又有九隻小蛤蟆,排成一列與大蛤蟆相對蹲坐。只要為首的大蛤蟆鳴一聲,對面那排小蛤蟆便跟著鼓腮鳴動,還能做出點首施禮的動作。
再一種是“螞蟻角武”,訓練黃黑兩種螞蟻,雙方各以體形最大者為將軍,插旗為號,分別排兵佈陣,完全依古時戰法——“聞鼓而進,鳴金則退”。那民間藝人擊打第一通鼓,黃白兩群螞蟻便擺開陣勢;擊第二通鼓,兩方就開始交戰廝殺,鳴金敲鑼後立即停止交戰;再擊鼓分兵歸營;四通鼓列隊入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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