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陶遲。
陶遲穿著一件單薄的淺灰色衣裳,稚嫩的臉上帶著與年齡不符的平靜。
見姜鬱醒來了,陶遲走到姜鬱面前,從口袋裡掏出一把深紅色的果子。
遞到姜鬱跟前。
“吃吧。”陶遲把果子放到姜鬱伸出來的手心,補充了一句,“沒毒。”
姜鬱眨了眨眸子,輕唔了一聲。
陶遲才十二歲,手沒多大,兩隻手也才捧了十來個果子。
果子的表面還沾著水珠,應該是之前在外面洗過。
放在手上,還有點冷冰冰的。
姜鬱舔了下唇,覺得嘴巴乾的不行。
拿起一個果子,一口咬下去。
酸酸的。
有點涼。
“我今天要去縣城,你和我一起嗎?”
陶遲把之前當做被子的動物毛皮疊好放在一旁,問姜鬱。
姜鬱頓了下,“去。”
原主爸媽是在縣政府的某個工程施工現場意外死亡的,所以縣政府每隔一段時間都會給原主一定的補貼。
在原主的記憶裡,原主一分錢都沒有拿到。
也就是說,那些錢都被原主大伯母給貪掉了。
原主父母去世也有三四年了,幾年的補貼金加起來,少說也得有幾百塊錢了。
這個位面物資匱乏,幾百塊錢算是很大一筆錢了。
姜大伯母貪了那麼多錢,卻還那麼虐待原主,也不怕遭報應。
姜鬱隔著衣服摸了摸胳膊。
為了有證有據,姜鬱特地沒把身上的傷復原。
要想離開姜大伯家,還是得靠警察蜀黍。
否則,無論跑到哪去,戶口都是在姜大伯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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