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買歌?”
張嶸給他回覆了一條私信。
很快,李雨辰就回復了。
“你好,我是李老師的經紀人,請問影片裡的那首歌是你寫的嗎?”
“是的,版權在我手上。”
“有意向出售嗎?”
“表演權?”
張嶸這話問出去,對面好一會兒都沒回復,想來是知道了他是懂行的。
音樂著作權是有很多細分權利的,包括的表演權、複製權、廣播權、網路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張嶸作為詞曲作者,天然享有所有權利,而其他歌手想要買他創作的歌,只能購買表演權回去翻唱。
等了片刻,直到菜都上來了,對面才回復:“如果要買的話,肯定是所有版權都要買的。”
張嶸看到後,直接回復:“我只賣表演權。”
點擊發送,他就將手機丟到一旁,開始動手吃了起來。
一早上都沒吃東西,他餓壞了。
拿了張筋餅,夾了片鴨肉,在甜麵醬裡蘸了下,捲進筋餅裡咬了口,張嶸差點舒坦得呻吟出聲。
食物的味道,真好!
細細咀嚼著,張嶸看到了一旁的蔥絲,拍了拍腦袋,我怎麼餓得跟文三兒一個德性了?連蔥絲都顧不上放。
將手中半個鴨卷塞進嘴裡,他細細又給自己捲了一個,拿在手裡啃了口。
手機螢幕亮了起來,卻是對面又回覆了。
“如果只是表演權的話,我們的出價可能不會太高。”
這就開始壓價了?
張嶸撇了撇嘴,回覆:“沒事兒,做買賣講究的是兩廂情願,你的價格我不滿意,不賣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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