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周毫準備離開的時候,李炎又問道:
“周法曹,我明白你的意思,透過血親復仇的義,來威懾毛新之這種貪贓枉法官員。”
“可提倡俠義真的能夠讓毛新之這等酷吏收斂嗎?”
面對李炎的問題,周毫思考了一下說道:
“不能。”
“百姓稱呼縣令為百里侯,以目前大唐的體制,縣令的權威幾乎是無限的。”
“孫大這樣的斗升小民遇到冤屈,絕對是訴冤無門的,所以他才用這種極端的方式來複仇。”
“而孫大這樣的人是很罕見的,大部分人只能放下仇恨,苟活於世上。”
“可是有一個孫大在,至少讓一部分官員在欺壓百姓時候,心中有所顧忌。”
李炎點點頭,如果一個判決能有這樣的效果,那已經是相當不錯了。
當天下午,都督府法曹起草,建寧王親自用印的判詞,貼滿了州府的告示欄。
孫大刺毛新之案,毛新之亂殺孫大之父的事實清楚,周毫找來了當年毛新之就任知縣時候的老吏作證,又找到了毛新之殺孫父的判決文書,確定這是毛新之為了立威而下的亂命。
孫大刺殺毛新之,是為了子報父仇,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都督府法曹裁定孫大無罪,並且表彰了他的孝義之舉。
這個案子判決一出,自然是整個沙州城震動!
得到赦免的孫大走出牢房,在除去刑具之後,他立刻向他宣讀判詞的周毫說道:
“法曹,我想學法!”
周毫疑惑的看著孫大,他是匠人之子,如今已經二十七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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