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林天星,並非慈善家,家財萬貫但情感赤貧,所有行為皆為藝術創作。?碰巧在泥地裡撿到塊質地尚可的原材料(俗稱:樸呆子)。本著不浪費的原則,我為他清洗、拋光,用定製的愛與定量的疼痛精心雕琢——請注意,這叫「創作」,與「霸凌」有本質區別。?後來,我的作品活了。不僅活了,還跑了,甚至妄圖將【個人所有】,變成【公共展覽】。搖身一變成了萬眾矚目的大明星,還跟別的女人拉拉扯扯,共享我一手調教出來的風情。?這就很冒犯了。我的東西,就算玩膩了,摔碎了,也輪不到別人來染指。無所謂,我會出手。?你說我愛他?別傻了,博物館長會對自己的鎮館之寶說愛嗎?只會掛上一塊牌子——?「禁止觸控,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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